中國學生到美國留學面對高昂的留學費用,很多學生會選擇邊學習邊打工的方式來增加自己的收入,今天美嘉導師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美國留學校外打工的一些常識供大家參考。
一、留學生校外打工類型
1、課程實習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 (CPT)
課程實習是有工資的,前提是得到國際學生辦公室的同意和USCIS的批準才能工作。課程實習是整個課程或?qū)W術(shù)項目的重要組成部分并被看作是一種選擇性工作或?qū)W習,例如醫(yī)師實習,合作教育實習等,是對于完成學位(課程目錄中有相關規(guī)定)或授予學分來說必需的工作經(jīng)歷。
資格要求:
A.以學生身份注冊了一個學年的學習,實習必須是該學位項目的一部分,或者是某門課取得學分的要求。
B.申請課程實習前已經(jīng)找到工作。
C.所做工作必須與專業(yè)相關聯(lián)。
D.所做工作必須能完成學位(課程目錄中有相關規(guī)定)或授予學分。
不管是被允許做全職的還是做兼職的課程實習,都沒有限制可以工作多長時間。但是如果在課程實習階段的全職工作多于12個月,就沒有資格申請任選實習了。如果課程實習的兼職或全職工作少于12個月,那么仍然有資格申請任選實習,所以一定要注意日期和工作的時間,不要浪費OPT資格。
所有的工作,都應該與國際學生辦公室緊密聯(lián)系,一般的規(guī)定都適用于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國際學生辦公室會審理課程實習的資格,確保留學生工作的資格符合 USCIS 的規(guī)章制度。
2、任選實習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 (OPT)
持F-1簽證的留美學生,在學術(shù)項目完成中或完成之后都可以以任選實習的方式進行校外打工,任選實習必須符合USCIS的用工規(guī)定,得到USCIS和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的同意,才能申請實習。
申請OPT前要先申請工作許可證(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Document)(EAD),國際事務辦公室能夠幫助和指引學生申請工作許可證(EAD),申請EAD前,不要求已經(jīng)找到工作,但是必須準備好相關的文件、表格、照片和費用。
申請EAD大概需要12周以上,得到工作許可證后學生才能開始工作。美國公民與移民局處理學生的申請大概要90多天。在美國所從事工作都是基于合法的F-1簽證,國際學生辦公室能夠幫助學生保留F-1的學生簽證。
二、留學生校外打工申請OPT的資格要求
A、實習必須與學生所修專業(yè)相關聯(lián)。
B、具有合法的F-1簽證。
C、在完成你的學業(yè)前申請實習。
D、已經(jīng)實習了12個月或者多于12個月的課程實習,就沒有資格申請任選實習了。
三、留學生外打工如何申請OPT?
1、首先向就讀學校的國際學生事務辦公室索取OPT申請表。
2、請導師填寫推薦表。
3、填寫本校的有關表格和Form I-765表。
4、提交申請給國際學生事務辦公室,工作人員會重新發(fā)放一張新的I-20表,在第三頁上有國際事務辦公室長官的推薦信(簽字)。
5、保留所有申請文件的復印件。
6、把所有文件寄到以下地址(好用掛號信):
United State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
Eastern Service Center
75 Lower Welden Street
St. Albans, VT 05479-0001**
三、留學生外打工申請OPT準備好哪些文件?
A、Form I-765表。
B、SEVIS I-20 表的和第三頁的復印件(帶有本校國際事務辦公室導師的推薦信)。
C、I-94 Card 卡的正反面復印件。
D、兩張護照相(在每張照片的背后用鉛筆輕輕的寫上名字和入學號,并放在信封里,附在申請表里)。
E、護照上帶有個人資料頁的復印件,包括護照延期的紀錄頁。
F、所有之前簽發(fā)的I-20s 的復印件。
G、以前的OPT卡或其他的工作卡(EAD)的復印件。
費用: $340(給USCIS的支票或者匯款或個人支票,不要夾帶現(xiàn)金)。把上述文件訂在一起,通過掛號信,或聯(lián)邦快遞寄送。
畢業(yè)前實習和畢業(yè)后實習,有不同的規(guī)定:
A、畢業(yè)前的任選實習 OPT before completing a degree
必須是注冊全職學習;在上學階段只能每周工作20個小時;在暑假和其他的休息時間可以做全職工作;完成了所有課程后、寫畢業(yè)論文或做課題期間就可以全職工作。
B、畢業(yè)后的實習 OPT after completing a degree OPT
取得學位后可以全職工作(每周40個小時),但所有的任選實習必須在14個月完成、在取得學位前必須讓USCIS收到相關的任選實習申請。
C、經(jīng)濟特困需要工作許可(Economic Necessity Work Permission: F-1 & J-1)
如果遇到了“不可預見而又無法控制的嚴重經(jīng)濟困難”,可以請求INS允許留學生到校外打工。
申請要求及注意事項
(1) 獲得由指定校方官員開具的同意工作的推薦信。
(2) 完成整整一學年的學習(九個月),且學習成績良好。
(3) 未成功在校內(nèi)找到工作。
(4) 申請前需填寫詳細的申請表格,并附上相關的證明文件。
(5) 工作類型不僅限于本專業(yè)。
(6) 學期內(nèi)每周可工作20小時,如果注冊了下一學期的學習,則可在暑期或?qū)W校放假期間干全職工作。
(7) 不要求已經(jīng)找到工作。
但是,經(jīng)濟特困需要工作許可很難獲得,因為在得到學生簽證之前必須已經(jīng)證明自己的經(jīng)濟狀況良好。在獲得工作許可之后到了美國以外的其他,INS會要求簽發(fā)新的I-20表重新反映留學生經(jīng)濟來源變化,這一點需要重視。
以上是關于留學生校外打工的相關知識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但美嘉導師提醒大家,留學的主要目的是學習,大家千萬不要為了打工而影響了學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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