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留學,去往
加拿大留學,出國留學存檔辦理有什么要求?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對于出國留學人員申請長期存檔的條件和辦理要求。出國留學的小伙伴們會遇到存檔辦理,但又不知道怎么做,那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一下。
存檔對象
1、高校畢業(yè)直接赴國(境)外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無工作經歷);
2、高校在讀期間辦理完畢退學手續(xù),直接赴國(境)外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
3、高中畢業(yè)直接赴國(境)外攻讀學位的留學人員。(注:公派留學人員、赴國(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訪問學者,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受理范圍)
留學人員完成注冊個人賬戶,在線申請?zhí)峤怀晒蟆?br />
用戶查看自己的狀態(tài)為“未受理”時,無須等待審核,請直接前來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交如下材料。
所需材料
1、護照個人信息頁(赴港澳地區(qū)攻讀學位的人員,提供港澳通行證個人信息頁)復印件一份;
2、國(境)外院校錄取通知書(OFFER)復印件一份;如OFFER中無明確入學時間及學位信息,請?zhí)峁┭a充材料,如I-20,COE等。
3、已經在國(境)外就讀者,須提交國(境)外院校的(OFFER)復印件、有效期內的“在讀證明”或“學生證”復印件一份;
4、前往留學學生簽證頁(赴港澳地區(qū)攻讀學位的人員,提供學生簽注頁)復印件一份;
5、存檔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赴臺陸生辦理存檔手續(xù)請查看《赴臺陸生辦理存檔須知》。
提示
留學人員首次辦理存檔手續(xù)時,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不能接收在個人手中保管的檔案。
如檔案保管在個人手中,請先將檔案退回至原存檔機構保管或將檔案存入戶籍所在地的檔案保管機構。
之后持所需材料前來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辦理 “調檔通知單”,再到該生檔案保管機構調檔。
備注
1、請申請存檔人員備齊上述材料前來辦理;
2、若確有特殊情況,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為辦理,請同時攜帶存檔人員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證件;
3、檔案保管費: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從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存檔人員檔案保管費。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審核上述材料無誤后,為其開具"留學人員人事檔案調轉協(xié)議書"、"調檔通知單"。
存檔人員需憑"調檔通知單"到原檔案保管機構調檔并轉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提交方式
檔案轉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方式有以下三種:
1、EMS標準快遞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北四環(huán)西路56號 輝煌時代大廈六層 郵編:100080
收件人: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檔案室 電話:010-62677800
2、機要郵寄:由機要部門通過“機要交通”的方式轉遞檔案。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機要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15號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留學人員檔案室郵編:100083
3、密封自帶(指:持調檔函獲取檔案后,可密封自帶):請將密封好的檔案送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
辦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北四環(huán)西路56號輝煌時代大廈6層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留學人員檔案室 郵編:100080
特別提示
* 請本人記住用戶名、密碼及安全郵箱,以備日后查看存檔狀態(tài)時使用;
* 請本人妥善保管好"留學人員人事檔案調轉協(xié)議書",辦理檔案轉出時交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 長期存檔人員在辦理此項手續(xù)時須本人或被委托人持本人簽字的委托書前來辦理,不受理郵寄
* 留學存檔人員所提交的申請材料的復印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不予借用和退還;
* 已辦理了自費出國長期存檔手續(xù)的人員,因各種原因申請辦理退存手續(xù)的(不將檔案放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須交回有關材料并辦理退存登記,否則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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